钛媒体App 2月12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城证券原副总裁韩飞因违规买卖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58684867.53元,并处以58684867.53元罚款,总计被罚没近1.2亿元。 韩飞本人持有“韩飞”“韩浩”两个身份证,韩浩身份证由韩飞长期持有并使用,经核查,韩浩与韩飞为同一人。韩飞实际控制并长期违规使用以“韩浩”、其父亲“韩某超”、二嫂“张某兰”、妻子“麦某笑”、妻妹“麦某锋”等名义开立的共计六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韩浩”等证券账户组)。 “韩浩”等证券账户组与韩飞存在人员、资金、行为、交易设备高度关联,结合账户的交易特征、相关交易IP地址与韩飞工作及出行同轨迹等客观证据,认定“韩浩”等证券账户组由韩飞控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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