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是经滨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一级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集团以服务滨州新能源产业发展、服务滨州能源结构调整为使命,集风光资源整合、能源产业投资、绿电交易和科技创新于一体,全力助推新能源产业成为滨州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战略先导产业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为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注入新动能。
根据滨州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当前业务开展需求,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人,具体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应届生报名的,需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有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存在竞业禁止不得开展工作的;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情形的。
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14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4日至4月14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网址:https://bzxny.zhaopin.com/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职位资格证明(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等电子版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注:滨州市属国企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三)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考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务必及时关注网站:https://bzxny.zhaopin.com/相关考试公告。
四、考试程序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并以短信、考试公告的方式通知。
(一)笔试
根据人员报名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笔试程序。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超过(含)1:5的,组织笔试,不达1:5的岗位全部进入到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一定比例(招聘1人的岗位,按照1:5;招聘超过1人的岗位按照1:4)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谈范围资格。
(三)面谈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谈范围人员。
面谈采用谈话的方式,与集团相关领导进行双向沟通,就岗位职责、职业规划、岗位要求、薪酬福利等问题进行交流。
因人员不匹配或人员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面谈成绩,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址下载打印),并签名承诺;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
6.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福利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展。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情况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新入职员工须服从公司内部岗位或内设机构岗位的调剂分配。
(三)注意事项:如在报名时间段内网址仍显示“报名未开始”,清空浏览器记录或重新打开其他浏览器报名即可。
(四)测试结果年度内有效,本年度内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用资格的或离职的,合格分数线以上,则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55564089
咨询时间:08:30-12:00 14:30-18:00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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