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6日,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望时代)发布关于公司担保案件进展的公告。

公告显示,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债务案件(原债权人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进展:因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债务担保人之一,已经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即公司已被划扣货币资金4110.70万元,东阳金投已同意免除公司在该案件中剩余债务即3889.30万元的担保责任。经法院裁定,解除对公司名下股票、股权及银行账户的查封。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务案件执行进展:东望时代及法定代表人被限制消费;申请执行人甘肃银行有权就被执行人公司出质给甘肃银行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6491.4万股股票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债权余额2亿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东望时代公告指出,东阳金投相关债务案件中,公司持有的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浙商银行股票及银行账户仍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目前尚待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若前述资产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司对该案件担保的风险敞口仅为已被划扣货币资金4110.7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对该笔债务不存在其他担保义务。

甘肃银行相关债务案件中,根据法院判决,公司对广厦控股在甘肃银行的债务最高额的担保责任为20000万元。公司此前出质给甘肃银行的浙商银行的6491.4万股股票(且该股票存在多笔轮候冻结),可能会被拍卖、变卖。其中甘肃银行仅对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债权余额2亿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将积极准备对该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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