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5月7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万州金管罚决字〔2024〕3号)显示,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罚款3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三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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