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闫啸天出狱,再次引发网友关注。
大学生掏鸟被判刑十年,或许超过了当时许多人对《刑法》认知的上限,但是将闫啸天案件简单总结为“大学生掏鸟”,这本身就是避重就轻的标题党。
本科生专科生都是大学生,但是“鹰隼”真不是一般的“鸟”,它是明确规定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当中的重点保护动物,其中隼形目下鹰科的部分动物还是一级保护动物。所以,用“鸟”代指“鹰隼”,这已经属于忽略事物的特殊性的问题了。
鹰隼(网络图)
掏鸟问题本身不太大,但是掏错了鸟的品种,那就可能是犯罪行为。闫啸天明知是隼类还要去掏、去售卖,这确实是不把《刑法》放眼里的嚣张行为了。
至于掏什么鸟不犯罪,首先这个鸟不能是野生动物。比如现在很流行的芦丁鸡,它也是一种鸟,但不是野生动物。你邻居养了一窝芦丁鸡,你去掏了几个小鸡或者几个蛋,虽然这个行为可能属于盗窃,但是数量不足以判刑,那就不构成盗窃罪。
多说一句,现在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这两个罪名,已经变成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闫啸天的行为放到2020年以后,起码还不用数罪并罚,但是量刑能不能少点就不一定了。
关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闫啸天同学带领大家认真了解了。
但是关于保护一般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许还没那么深入人心。如果以食用为目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任何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都要定罪处罚。这个确实很吓人,它把所有的野生动物都给囊括进去了,如果不是有“情节严重”这个入罪条件,那咱们吃一口野生金蝉可能就得“影响后代”了。
所以大家千万要避免“反正大家都干了,那我也干”和“法不责众”的思想作祟,以免身陷囹圄时,才想起来后悔。
闫啸天的遭遇是不幸的,由他引发的案件所带来的普法教育意义深远,也能够让更多人在做一件事之前,有意识地翻翻《刑法》或者问问警察。
(律师 王文博)
延伸阅读
5月27日凌晨,服刑8年10个月的闫啸天回到了自己位于河南辉县高庄乡土楼村的家中。
2014年,大一学生闫啸天在老家河南新乡辉县,和同乡王亚军分两次掏了两窝16只小鸟并通过网络售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闫啸天犯非法收购和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半;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有期徒刑10年。同年,新乡市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河南省高院也驳回了被告人的申诉。
当事人啸天(图片来自红星新闻)
在经历三次减刑后,闫啸天服刑8年10个月,于2023年5月27日刑满出狱。
中午11时许,闫啸天的父亲携家人在门口对街坊邻居表示感谢。闫啸天也现身对大家说:“感谢大家这些年对我家里的支持,我一定会做一个感恩社会的人。”随后深深地鞠躬。
据红星新闻报道,为了躲避过多的曝光,27日凌晨3时,闫爱民夫妇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将儿子接回了家。闫啸天不知道的是,此前一天,有自媒体一早就赶到了高庄村,不停拍摄视频,直到深夜才离开。
在父亲为自己装饰一新的卧室里,闫啸天一夜未眠。母亲刘素琴笑着说,因为离别太久和情绪激动,29岁的儿子当晚说“要和父母一起睡”。
无法拒绝媒体进入自己的房间,但闫啸天不愿过多谈自己和过往,只是提醒来访的记者和自媒体不要影响到村民和邻居。心疼儿子的刘素琴不停地说:“让他休息一会儿。”
媒体越来越多,看着四周的直播镜头,闫爱民一边招待络绎不绝前来看望儿子的亲朋,一边多次提醒“不要直播”。
视频截图
接近中午,刘素琴发现有媒体把自己和儿子在床头聊天的画面插入直播。她立即找到记者要求删除画面,不愿意儿子过多出现在镜头里。
此前一天,在和记者聊到儿子出狱后会不会做和直播相关的创业时,自称“没多少文化”的刘素琴说自己不懂直播,但会尊重儿子的选择。
儿子入狱后,刘素琴曾到郑州做过一年保姆。后来为了照顾读书的女儿和年迈的公婆,她回到辉县老家。一年前,为了贴补家用,50多岁的刘素琴开始学着剪辑网上的素材制作视频,插入链接售卖一些日常用品。读高一的女儿说,妈妈做视频“挣了几百块钱。”
但刘素琴内心深处不愿儿子做直播,她担心儿子会“遭到网暴”。
此前,闫啸天的母亲曾前往监狱探望。谈到未来打算时,闫啸天说,出狱会去坟前祭拜去世的奶奶;接下来,他会一边适应社会,一边考虑创业做什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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