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9日,主承销商发布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违约后续进展公告。

据悉,该票据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3+N年,本计息期票面利率9.72%,由恒丰银行和招商证券担任主承销商。因新华联控股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该票据于2022年8月9日提前到期并停止计息,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金及利息,构成违约。

最新进展显示,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宁夏银行两批共计1.26亿股股份在2024年6月22日第一次拍卖中流拍。

同时,主承销商正积极督促并协助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沟通,并计划继续督导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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