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给你,你帮我浇地。”

她就这么站在垄沟上头,看着我,眼睛清亮清亮的,像溪水里被冲干净的石头子儿。

那年是1988年,夏天热得邪乎,知了在树上扯着嗓子喊,喊得人心都发毛。

我叫陈金,村里人都喊我“二金子”,听着就不像个正经名字。那时候我十八,高中毕业没考上学,就在家晃荡,帮着干点农活,剩下的时间就跟村里几个差不多的半大小子瞎混。

那天下午,太阳跟个大火球似的挂天上,地里的土都烫脚。我从村西头晃到村东头,渴得嗓子眼冒烟。

路过大队书记李富贵家的瓜地,那一片绿油油的,一个个滚圆的西瓜藏在藤蔓底下,像是在跟我招手。

李富贵是我们村的头面人物,他家的地是全村最好的水浇地,种出来的瓜也最甜。

我心里那点儿不安分的小念头就冒了出来。

四下看了看,没人。我猫着腰,一溜烟钻进了瓜地。

挑了个最大的,墨绿的皮,上面还有一层白霜。我拍了拍,声音闷闷的,一听就是好瓜。

正当我抱着瓜,准备原路返回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

“你干啥呢?”

我浑身一僵,抱着瓜慢慢转过身。

是李富贵的闺女,李静。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两条辫子乌黑,垂在胸前。她比我小一岁,在镇上的高中念书,是尖子生,听说马上就要高考了。

村里的小子们背后都叫她“白天鹅”,觉得她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抱着个大西瓜,站也不是,跑也不是,脸涨得跟猪肝一样。

我以为她会大喊,会叫人来抓我这个偷瓜贼。

可她没有。

她就那么看着我,然后说了那句话。

“瓜给你,你帮我浇地。”

我愣住了,没明白她的意思。

她指了指地头不远处的一口压水井,旁边放着两个铁皮水桶。

“我爹我娘去镇上走亲戚了,这片地得浇水,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我看着她单薄的肩膀,再看看那两大桶水,忽然明白了。

我把西瓜放在地头,走到井边,二话不说,抓起压水井的把手就上下摇动起来。井水哗啦啦地涌出来,带着一股子凉气。

那天下午,我就在她家瓜地里,一趟又一趟地挑水。

她也没闲着,拿着个水瓢,跟在我身后,一棵一棵地给瓜秧浇水。

太阳慢慢偏西,暑气也消了些。我俩谁也没说话,只有压水井的吱呀声和水泼在干土上的滋啦声。

我脱了上衣,光着膀子,汗水顺着脊背往下淌。她偶尔看我一眼,眼神里没有鄙夷,也没有嘲笑,就是很平静。

那种平静,让我心里那点混不吝的劲儿,一下子就没了。

浇完最后一块地,天都快黑了。

我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坐在地头喘粗气。

她走过来,把那个我偷的西瓜抱起来,用手擦了擦,然后“砰”的一声在石头上磕开。

红色的瓜瓤,黑色的瓜籽,一股清甜的香气扑面而来。

她掰了一大块递给我,“吃吧,你应得的。”

我接过来,狼吞虎咽地吃起来。那是我这辈子吃过最甜的西瓜。

从那天起,我跟李静之间,好像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

我不再是那个游手好闲的“二金子”了。

李静要准备高考,没时间干农活。我就每天下午,趁着没人注意,悄悄去她家地里,帮她浇水、锄草。

她会给我留一个西瓜,或者几个熟透的西红柿。

有时候,她会带着课本,坐在地头的树荫下看书。

我就在一旁干活,偶尔抬头看她一眼。她看书的样子很专注,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像一幅画。

我没读过多少书,但我知道,她看的那些书里,有一个我完全不懂的世界。

一个比我们这个小村子大得多,也精彩得多的世界。

有一天,我干完活,她没有看书,而是拿着一张卷子在发呆。

我凑过去问:“咋了?题不会做?”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点迷茫,“陈金,你说,人是不是真的能考上大学,然后就走出这个地方?”

我蹲在她旁边,看着卷子上那些我一个都看不懂的符号。

我说:“能。你肯定能。”

她问:“为什么?”

我想了想,说:“因为你跟我们不一样。”

她没再说话,只是低着头,用脚尖轻轻地划着地上的土。

高考前一天,我又去帮她家浇地。

干完活,她递给我一个用手帕包着的东西。

我打开一看,是一支崭新的钢笔。在当时,这可是个金贵东西。

“你送我这个干啥?”我有点不知所措。

她说:“你不能总这么混下去。我听我爸说,县里的技校在招生,学电工或者木工,以后能有门手艺。你可以去试试。”

我握着那支钢笔,感觉沉甸甸的。

那是我第一次,有人对我的未来,说了这样的话。

不是我爹的打骂,也不是我娘的叹气,而是很认真地,给了我一个方向。

李静去县里考试那天,我没去送。

我骑着我爹那辆二八大杠,跑了三十多里路,去了县技校的招生处,给自己报了个名。

我选了电工。因为招生老师说,这个以后好找活,挣得多。

李静考试回来,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我们在瓜地里见了最后一面。

她说她考得还行,应该能上个不错的大学。

我告诉她,我报了技校。

她笑了,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她说:“陈金,你做得对。”

那个夏天,就在西瓜的甜味和我们俩断断续续的交谈中,悄悄地结束了。

秋天,李静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了。是省城的一所重点大学。

李富贵家摆了三天流水席,全村的人都去道贺。

我去的时候,李静正被一群亲戚围着,她穿着一件新做的红裙子,脸上带着笑,但那笑意好像没到眼底。

她看到了我,隔着人群,对我点了点头。

我也对她点了点头。

我们之间,隔着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声音。我忽然觉得,那片小小的瓜地,才是我们俩真正的世界。

我去技校报到的前一晚,我爹第一次没骂我,还给了我五十块钱,让我省着点花。

我娘给我缝了个新布包,里面装了两件换洗的衣服和那支钢笔。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我不知道我去学手艺,到底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不再当个“二金子”?还是为了她那句“你做得对”?

或许,都有吧。

技校的生活很苦,每天就是理论课和实践课。

我底子差,学起来比别人费劲。但我没抱怨过,一想到李静坐在大学的教室里,我就觉得我这点苦算不了什么。

我们开始通信。

她的信总是写得满满当当,说大学里的生活,说图书馆有多大,说她的老师和同学。字里行间,都是我从未接触过的新鲜事。

我的信很短,也很笨拙。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的生活,只能告诉她我学会了接电线,学会了修马达,考试得了多少分。

每次写完信,我都会用她送的那支钢行,在末尾工工整整地写上我的名字:陈金。

而不是“二金子”。

第一个学期放寒假,我回了村。

我给她带了省城最有名的点心,用我做零工挣的钱买的。

可我没见到她。

她娘说,李静学校有活动,不回来了。

我把点心放下,心里空落落的。

整个春节,村里都在传,说李富贵要给李静介绍对象,是县里一个干部的儿子,也是大学生,俩人门当户对。

我听到这些话,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我给她写信,问她这件事。

她回信了,信里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事情她也做不了主。

信的最后,她写道:陈金,你要好好学技术,以后有出息。

我看着那句“有出息”,忽然觉得很刺眼。

我把信撕了,连同那个点心盒子,一起扔进了灶膛里。火苗“呼”地一下窜起来,把一切都吞噬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给她写过信。

她也没有再写来。

我们就像两条相交过的线,短暂地靠近了一下,然后就朝着各自的方向,越走越远。

技校毕业后,我没有回村。

我跟着一个老师傅,去了南方的一个大城市。

那会儿改革开放的春风正吹得猛,到处都是工地,到处都需要人。

我肯干,又不怕吃苦,从一个小工做起,拉电线,装开关,什么活都干。

住在最便宜的工棚里,吃最简单的饭菜,一个月给家里寄一次钱。

我爹在电话里第一次夸我,说我出息了。

可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那个夏天,那片瓜地,和那个穿着蓝布褂子的姑娘。

我拼命地挣钱,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填补心里的那个空洞。

几年下来,我攒了一笔钱,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和人脉。

我和几个工友合伙,自己开了个小小的装修队。

我们接的第一个大活,是给一个新开的舞厅装灯。

那活儿很复杂,要求灯光能变幻出各种效果。

我带着兄弟们,没日没夜地研究图纸,泡在工地上。

工程结束那天,老板很满意,当场结了尾款。

拿着那厚厚的一沓钱,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成就感”。

那天晚上,我们几个合伙人去饭店庆祝。

大家都喝多了,说着未来的打算。有的说要买房,有的说要娶媳妇。

我没说话,只是一个人喝着酒。

酒精的作用下,很多被压抑的情绪都涌了上来。

我忽然很想知道,李静现在怎么样了。

她是不是大学毕业,嫁给了那个干部的儿子,过着我无法想象的生活?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我借着酒劲,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是我娘接的。

我问她,李静……结婚了吗?

我娘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说:“金子,你还是别问了。都过去了。”

我心里一沉,知道肯定出事了。

在我的一再追问下,我娘才断断续续地说了。

李静大学毕业后,没有留在省城,也没有嫁给那个干部的儿子。

她回到了我们镇上的中学,当了一名老师。

至于那个婚事,吹了。

原因是,李静在毕业前的体检中,查出了有心脏方面的毛病。不是很严重,但需要长期休养,不能劳累。

男方家里一听,就退了婚。

在那个年代,这种病,足以毁掉一个女孩子的一生。

李富贵为了这事,一夜之间白了头。

我娘说:“她也是个命苦的。多好的一个姑娘家,可惜了。”

我挂了电话,一个人坐在马路边上,从天黑坐到天亮。

南方的冬天不冷,但我却觉得浑身发抖。

我脑子里反复回响着我娘那句“可惜了”。

我忽然明白,当年她信里那句“很多事情她也做不了主”,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不是不挣扎,她只是挣扎不过那个时代,挣扎不过所谓的“门当户对”和“父母之命”。

而她的病,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二天,我把手里的活都交给了合伙人。

我说,我得回家一趟。

我买了最快一班的火车票,二十多个小时的硬座,我几乎没合眼。

火车在铁轨上“哐当哐当”地响,我的心也跟着一颠一颠的。

我在想,如果我当年没有赌气,如果我一直跟她通信,如果我知道她生病了……

可生活没有如果。

回到村里,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村子还是老样子,但又好像哪里都变了。

我没先回家,而是直接去了镇上的中学。

学校已经放学了,校园里空荡荡的。

我向门卫打听李静老师的办公室。

门卫大爷指了指最里面那栋二层小楼。

我走到楼下,抬头看着。二楼最西边的一个窗户亮着灯。

我的心跳得很快,像是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我一步一步地走上楼梯,楼道里回荡着我的脚步声。

办公室的门虚掩着,我能看到里面的灯光。

我伸出手,却迟迟不敢推开。

我害怕看到她。

我怕看到她憔悴的样子,怕看到她眼里的光熄灭了。

我更怕,她看到我,会觉得尴尬,会觉得难堪。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门从里面被拉开了。

李静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沓作业本。

她看到我,愣住了。

我们也得有七八年没见了吧。

她比以前清瘦了许多,脸色有些苍白,但那双眼睛,还是像我记忆中那样,清亮,干净。

她穿着一件朴素的夹克,头发剪短了,显得很干练。

我们俩就这么对视着,谁也没有先开口。

时间好像在这一刻静止了。

最后还是她先笑了笑,很淡的笑。

“陈金?你回来了。”

她的声音很轻,但很清晰。

我点点头,嗓子发干,“嗯,回来看看。”

“进来坐吧。”她侧身让我进去。

办公室里很简单,几张旧桌子,一股子粉笔末和旧书的味道。

她给我倒了杯热水,杯子是那种很老式的搪瓷缸。

“什么时候回来的?”她问。

“刚下火车。”

“在外面……还好吧?”

“挺好的。”

我们之间,只剩下这种客气又疏远的问答。

我看着她,想问她的病,想问她这些年过得怎么样,但话到嘴边,又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怕我的关心,会变成一种冒犯,一种同情。

办公室里又陷入了沉默。

最后,我把带来的一包东西放在她桌上。

“这是南方那边的特产,给你尝尝。”

她看了一眼,没有拒绝,只是轻声说了句“谢谢”。

我站起身,“那我……先走了。改天再来看你。”

“好。”她也站起来,送我到门口。

走到楼梯口,我停下脚步,转过身。

我终于还是没忍住,问了出来。

“你的身体……还好吗?”

她靠在门框上,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照在她脸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温暖的色泽。

她没有回避我的问题,很平静地回答:“老毛病了,没什么大碍,就是不能太累。”

她顿了顿,又说:“陈金,谢谢你还记得。”

那一刻,我心里所有的纠结、愧疚和不安,好像都被她这句话抚平了。

我忽然明白,我这次回来,不是为了拯救谁,也不是为了弥补什么。

我只是想确认一件事。

确认那个在我最混账的年纪里,给了我一支钢笔,指给我一条路的姑娘,她还好好的。

这就够了。

从那天起,我没有再回南方。

我把我在装修队的股份转给了合伙人,拿着这些年攒下的钱,回到了县城。

我开了一家五金店。

一开始生意很清淡,我就骑着三轮车,跑遍了县城周边的所有乡镇、工地,推销我的东西。

我不再是那个冲动、自卑的“二金子”了。

在外面闯荡的这些年,磨平了我的棱角,也给了我一份从容和底气。

我偶尔会去镇上中学看看李静。

不总进去,有时候就是把车停在学校门口,看她领着学生们做操,或者看她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

她还是一个人。

我听说,也有人给她介绍过对象,但她都拒绝了。

她说,她不想拖累别人。

一年后的夏天,县里搞电网改造,很多老旧线路都要换。

我的五金店因为货品全,价格公道,接了不少生意。

有一天,李富贵找到了我的店里。

他老了很多,头发全白了,背也有些驼了。

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威严的大队书记了,就是一个普通的、为女儿操心的父亲。

他站在我店里,有些局促。

他说,家里线路老化了,想让我去给看看。

我二话没说,带上工具箱就跟他去了。

还是那个熟悉的院子,只是比记忆中破败了一些。

院子角落里那片瓜地,已经荒了,长满了杂草。

李静不在家,去学校了。

我帮他家把所有的线路都重新换了一遍,装上了新的开关和灯泡。

忙完已经是傍晚了。

李富貴非要留我吃饭。

他老伴在厨房里忙活着,他跟我坐在院子里,给我递了根烟。

他抽着烟,沉默了很久,才开口。

“陈金,你是个好孩子。当年……是我对不住你。”

我摇摇头,“叔,都过去了。你也是为了李静好。”

他叹了口气,“我是为了她好,可到头来,却害了她。如果当年我不拦着你们,也许……”

他说不下去了,眼圈红了。

我心里也不好受。

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如果当年我和李静在一起,也许在她生病的时候,身边能有个人照顾,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孤单。

可命运就是这样,一步走错,就再也回不去了。

正说着,李静回来了。

她看到我,有些意外,但还是客气地打了招呼。

晚饭很简单,三个菜一个汤。

饭桌上,李富贵的爱人一个劲地给我夹菜,嘴里念叨着:“金子,多吃点,看你在外面瘦的。”

李富贵则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只有李静,默默地吃着饭,很少说话。

吃完饭,我起身告辞。

李静送我到门口。

夏天的夜晚,空气里有股淡淡的青草味,天上的星星很亮。

我们俩并排站着,像很多年前在瓜地里一样。

“我爸今天……跟你说什么了吧?”她忽然开口。

“没说什么,就聊了聊家常。”我不想让她有负担。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陈金,当年的事,不怪你,也不怪我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也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我看着她的侧脸,在月光下,轮廓清晰又柔和。

我问她:“那你后悔吗?”

她摇了摇头,“不后悔。当老师挺好的,每天跟孩子们在一起,很踏实。”

她转过头,看着我,眼睛里像是落满了星光。

“你呢?你后悔吗?后悔当年去了技校,去了南方?”

我笑了。

“不后悔。如果没去,我现在可能还是那个偷瓜的‘二金子’。”

我们也笑了。

好像很多年的隔阂和心结,就在这个笑里,都解开了。

那天之后,我去镇上的次数多了起来。

有时候是借口去送货,有时候干脆就直接说,是去找她。

我会带她去县城新开的饭店吃饭,会带她去看电影。

她一开始总是拒绝,说怕别人说闲话。

我说:“我们俩都三十好几了,男未婚,女未嫁,怕什么闲话?”

我用我的行动,一点点击破她心里的那层硬壳。

我知道她生病,不能劳累,不能情绪激动。

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从不提过去,也不规划遥远的未来。

我们就只是聊聊天,散散步,像两个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

转眼又是一年。

我的五金店生意越来越好,我还盘下了隔壁的门面,扩大了经营。

我成了县城里小有名气的“陈老板”。

村里人再见到我,都客客气气地喊我“金子”,没人再提“二金子”那个外号了。

我爹娘走路都带风,觉得儿子给他们长了脸。

他们开始催我的人生大事。

我娘旁敲侧击地问我,觉得李静怎么样。

我说,挺好的。

我娘就叹气,说:“好是好,就是那身体……”

我打断她:“娘,她的身体,我会照顾。”

我下定了决心。

我去找了李富贵。

我没有提亲,也没有说什么海誓山盟。

我只是很平静地告诉他:“叔,我想照顾李静。不管她身体怎么样,我都认。我会对她好一辈子。”

李富贵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

这个一辈子要强的男人,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他拍着我的肩膀,哽咽着说:“好,好……我把她交给你,我放心。”

我跟李静求婚,是在镇上的中学。

那天学校放假,校园里很安静。

我把她约到学校的小花园里。

我没买花,也没买戒指。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她手心。

是那支她当年送我的钢笔。

笔身已经有些磨损了,但擦得很亮。

她看着那支笔,愣住了。

我说:“李静,当年你送我这支笔,是想让我有个好前程。现在,我有了一点点自己的事业,不算多成功,但养活你,照顾你,没问题。”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那些好听的话。我就想问你,你愿不愿意,让我用这支笔,把我们俩的名字,写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她低着头,肩膀微微地颤动。

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心里很紧张。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听到她带着鼻音的声音。

“陈金,你是个傻子。”

我的心,一下子就落回了肚子里。

我知道,她答应了。

我们的婚礼办得很简单。

没有大操大pre,就请了两家的亲戚和几个最好的朋友,在县城的饭店里摆了几桌。

婚礼那天,她穿着红色的嫁衣,脸上化了淡妆,很好看。

我的那些朋友都开玩笑,说我小子有福气,娶了个这么有文化的媳妇。

我只是笑着,紧紧地牵着她的手。

我知道,这一路走来,有多不容易。

婚后,我们就在县城安了家。

我怕她当老师太累,劝她辞职。

她不同意。

她说,教书是她这辈子最喜欢做的事,只要身体还撑得住,她就不会放弃。

我拗不过她,只能由着她。

我把店里的事更多地交给了伙计,自己每天开车接送她上下班,给她做饭,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医生说她的病需要静养,不能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所以我们家,从来没有过争吵。

有什么事,我们都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商量。

日子过得平淡,但也安稳。

有时候晚上,她备课,我就在旁边看我的进货单。

我们会开着一盏台灯,谁也不打扰谁,但一抬头,就能看到对方。

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心里特别踏实。

我们没有孩子。

不是不想要,是她的身体不允许。

刚结婚那会儿,我也曾有过遗憾。但看到她因为这事偷偷抹眼泪,我就再也不提了。

我对她说:“有你,就够了。孩子不重要。”

我开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帮助那些贫困学生身上。

李静班上有个孩子,学习很好,但家里特别困难,差点就辍学了。

我以匿名的方式,资助了他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直到他考上大学。

李静后来知道了,抱着我,哭了很久。

她说:“陈金,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我抱着她,轻轻拍着她的背。

我说:“是你把我变好的。”

这句话,是我的真心话。

如果没有她,我可能一辈子都是村里那个游手好闲的“二金子”。

是她,让我看到了另一种活法,让我有了想成为一个更好的人的念头。

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走着。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

李富贵和他老伴相继去世了。

临走前,老人家都拉着我的手,说把李静交给我,他们很放心。

我爹娘也老了,身体大不如前。

我把他们也接到了县城,方便照顾。

我的五金店,已经发展成了县城最大的建材城。

我不再是那个骑着三轮车到处跑的小老板了。

但我每天,还是会坚持自己开车,去接李静下班。

风雨无阻。

她的身体,在我的精心照料下,一直维持得还不错。

虽然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但至少,我们能安安稳稳地在一起,过着属于我们的小日子。

有一年夏天,我们回村里给老人上坟。

路过那片瓜地,那里已经盖起了新的房子。

我停下车,跟她站在路边,看了很久。

“还记得吗?”我问她。

她笑了,“怎么会不记得。要不是当年抓到你这个偷瓜贼,我上哪儿找这么个傻子,肯照顾我一辈子。”

我也笑了。

阳光下,她的脸上已经有了细细的皱纹,头发里也夹杂了几根银丝。

我也一样,不再是当年那个毛头小子了。

我们都老了。

但我们看着彼此的眼神,还和当年一样。

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温暖。

我说:“走吧,回家了。”

“嗯,回家。”

车子缓缓启动,我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那片我们故事开始的地方。

我忽然觉得,我这辈子,所有的运气,可能都用在了1988年的那个夏天。

用在了遇见她,和被她抓住的那一刻。

一个偷瓜贼,和一个白天鹅。

听起来像个不切实际的故事。

但它就是我,陈金,实实在在的人生。

我这一生,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我只是努力地,想把我偷来的那个夏天,延续成一辈子。

现在看来,我好像做到了。

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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