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给你,你帮我浇地。”
她就这么站在垄沟上头,看着我,眼睛清亮清亮的,像溪水里被冲干净的石头子儿。
那年是1988年,夏天热得邪乎,知了在树上扯着嗓子喊,喊得人心都发毛。
我叫陈金,村里人都喊我“二金子”,听着就不像个正经名字。那时候我十八,高中毕业没考上学,就在家晃荡,帮着干点农活,剩下的时间就跟村里几个差不多的半大小子瞎混。
那天下午,太阳跟个大火球似的挂天上,地里的土都烫脚。我从村西头晃到村东头,渴得嗓子眼冒烟。
路过大队书记李富贵家的瓜地,那一片绿油油的,一个个滚圆的西瓜藏在藤蔓底下,像是在跟我招手。
李富贵是我们村的头面人物,他家的地是全村最好的水浇地,种出来的瓜也最甜。
我心里那点儿不安分的小念头就冒了出来。
四下看了看,没人。我猫着腰,一溜烟钻进了瓜地。
挑了个最大的,墨绿的皮,上面还有一层白霜。我拍了拍,声音闷闷的,一听就是好瓜。
正当我抱着瓜,准备原路返回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
“你干啥呢?”
我浑身一僵,抱着瓜慢慢转过身。
是李富贵的闺女,李静。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两条辫子乌黑,垂在胸前。她比我小一岁,在镇上的高中念书,是尖子生,听说马上就要高考了。
村里的小子们背后都叫她“白天鹅”,觉得她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抱着个大西瓜,站也不是,跑也不是,脸涨得跟猪肝一样。
我以为她会大喊,会叫人来抓我这个偷瓜贼。
可她没有。
她就那么看着我,然后说了那句话。
“瓜给你,你帮我浇地。”
我愣住了,没明白她的意思。
她指了指地头不远处的一口压水井,旁边放着两个铁皮水桶。
“我爹我娘去镇上走亲戚了,这片地得浇水,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我看着她单薄的肩膀,再看看那两大桶水,忽然明白了。
我把西瓜放在地头,走到井边,二话不说,抓起压水井的把手就上下摇动起来。井水哗啦啦地涌出来,带着一股子凉气。
那天下午,我就在她家瓜地里,一趟又一趟地挑水。
她也没闲着,拿着个水瓢,跟在我身后,一棵一棵地给瓜秧浇水。
太阳慢慢偏西,暑气也消了些。我俩谁也没说话,只有压水井的吱呀声和水泼在干土上的滋啦声。
我脱了上衣,光着膀子,汗水顺着脊背往下淌。她偶尔看我一眼,眼神里没有鄙夷,也没有嘲笑,就是很平静。
那种平静,让我心里那点混不吝的劲儿,一下子就没了。
浇完最后一块地,天都快黑了。
我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坐在地头喘粗气。
她走过来,把那个我偷的西瓜抱起来,用手擦了擦,然后“砰”的一声在石头上磕开。
红色的瓜瓤,黑色的瓜籽,一股清甜的香气扑面而来。
她掰了一大块递给我,“吃吧,你应得的。”
我接过来,狼吞虎咽地吃起来。那是我这辈子吃过最甜的西瓜。
从那天起,我跟李静之间,好像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
我不再是那个游手好闲的“二金子”了。
李静要准备高考,没时间干农活。我就每天下午,趁着没人注意,悄悄去她家地里,帮她浇水、锄草。
她会给我留一个西瓜,或者几个熟透的西红柿。
有时候,她会带着课本,坐在地头的树荫下看书。
我就在一旁干活,偶尔抬头看她一眼。她看书的样子很专注,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像一幅画。
我没读过多少书,但我知道,她看的那些书里,有一个我完全不懂的世界。
一个比我们这个小村子大得多,也精彩得多的世界。
有一天,我干完活,她没有看书,而是拿着一张卷子在发呆。
我凑过去问:“咋了?题不会做?”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点迷茫,“陈金,你说,人是不是真的能考上大学,然后就走出这个地方?”
我蹲在她旁边,看着卷子上那些我一个都看不懂的符号。
我说:“能。你肯定能。”
她问:“为什么?”
我想了想,说:“因为你跟我们不一样。”
她没再说话,只是低着头,用脚尖轻轻地划着地上的土。
高考前一天,我又去帮她家浇地。
干完活,她递给我一个用手帕包着的东西。
我打开一看,是一支崭新的钢笔。在当时,这可是个金贵东西。
“你送我这个干啥?”我有点不知所措。
她说:“你不能总这么混下去。我听我爸说,县里的技校在招生,学电工或者木工,以后能有门手艺。你可以去试试。”
我握着那支钢笔,感觉沉甸甸的。
那是我第一次,有人对我的未来,说了这样的话。
不是我爹的打骂,也不是我娘的叹气,而是很认真地,给了我一个方向。
李静去县里考试那天,我没去送。
我骑着我爹那辆二八大杠,跑了三十多里路,去了县技校的招生处,给自己报了个名。
我选了电工。因为招生老师说,这个以后好找活,挣得多。
李静考试回来,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我们在瓜地里见了最后一面。
她说她考得还行,应该能上个不错的大学。
我告诉她,我报了技校。
她笑了,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她说:“陈金,你做得对。”
那个夏天,就在西瓜的甜味和我们俩断断续续的交谈中,悄悄地结束了。
秋天,李静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了。是省城的一所重点大学。
李富贵家摆了三天流水席,全村的人都去道贺。
我去的时候,李静正被一群亲戚围着,她穿着一件新做的红裙子,脸上带着笑,但那笑意好像没到眼底。
她看到了我,隔着人群,对我点了点头。
我也对她点了点头。
我们之间,隔着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声音。我忽然觉得,那片小小的瓜地,才是我们俩真正的世界。
我去技校报到的前一晚,我爹第一次没骂我,还给了我五十块钱,让我省着点花。
我娘给我缝了个新布包,里面装了两件换洗的衣服和那支钢笔。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我不知道我去学手艺,到底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不再当个“二金子”?还是为了她那句“你做得对”?
或许,都有吧。
技校的生活很苦,每天就是理论课和实践课。
我底子差,学起来比别人费劲。但我没抱怨过,一想到李静坐在大学的教室里,我就觉得我这点苦算不了什么。
我们开始通信。
她的信总是写得满满当当,说大学里的生活,说图书馆有多大,说她的老师和同学。字里行间,都是我从未接触过的新鲜事。
我的信很短,也很笨拙。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的生活,只能告诉她我学会了接电线,学会了修马达,考试得了多少分。
每次写完信,我都会用她送的那支钢行,在末尾工工整整地写上我的名字:陈金。
而不是“二金子”。
第一个学期放寒假,我回了村。
我给她带了省城最有名的点心,用我做零工挣的钱买的。
可我没见到她。
她娘说,李静学校有活动,不回来了。
我把点心放下,心里空落落的。
整个春节,村里都在传,说李富贵要给李静介绍对象,是县里一个干部的儿子,也是大学生,俩人门当户对。
我听到这些话,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我给她写信,问她这件事。
她回信了,信里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事情她也做不了主。
信的最后,她写道:陈金,你要好好学技术,以后有出息。
我看着那句“有出息”,忽然觉得很刺眼。
我把信撕了,连同那个点心盒子,一起扔进了灶膛里。火苗“呼”地一下窜起来,把一切都吞噬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给她写过信。
她也没有再写来。
我们就像两条相交过的线,短暂地靠近了一下,然后就朝着各自的方向,越走越远。
技校毕业后,我没有回村。
我跟着一个老师傅,去了南方的一个大城市。
那会儿改革开放的春风正吹得猛,到处都是工地,到处都需要人。
我肯干,又不怕吃苦,从一个小工做起,拉电线,装开关,什么活都干。
住在最便宜的工棚里,吃最简单的饭菜,一个月给家里寄一次钱。
我爹在电话里第一次夸我,说我出息了。
可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那个夏天,那片瓜地,和那个穿着蓝布褂子的姑娘。
我拼命地挣钱,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填补心里的那个空洞。
几年下来,我攒了一笔钱,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和人脉。
我和几个工友合伙,自己开了个小小的装修队。
我们接的第一个大活,是给一个新开的舞厅装灯。
那活儿很复杂,要求灯光能变幻出各种效果。
我带着兄弟们,没日没夜地研究图纸,泡在工地上。
工程结束那天,老板很满意,当场结了尾款。
拿着那厚厚的一沓钱,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成就感”。
那天晚上,我们几个合伙人去饭店庆祝。
大家都喝多了,说着未来的打算。有的说要买房,有的说要娶媳妇。
我没说话,只是一个人喝着酒。
酒精的作用下,很多被压抑的情绪都涌了上来。
我忽然很想知道,李静现在怎么样了。
她是不是大学毕业,嫁给了那个干部的儿子,过着我无法想象的生活?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我借着酒劲,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是我娘接的。
我问她,李静……结婚了吗?
我娘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说:“金子,你还是别问了。都过去了。”
我心里一沉,知道肯定出事了。
在我的一再追问下,我娘才断断续续地说了。
李静大学毕业后,没有留在省城,也没有嫁给那个干部的儿子。
她回到了我们镇上的中学,当了一名老师。
至于那个婚事,吹了。
原因是,李静在毕业前的体检中,查出了有心脏方面的毛病。不是很严重,但需要长期休养,不能劳累。
男方家里一听,就退了婚。
在那个年代,这种病,足以毁掉一个女孩子的一生。
李富贵为了这事,一夜之间白了头。
我娘说:“她也是个命苦的。多好的一个姑娘家,可惜了。”
我挂了电话,一个人坐在马路边上,从天黑坐到天亮。
南方的冬天不冷,但我却觉得浑身发抖。
我脑子里反复回响着我娘那句“可惜了”。
我忽然明白,当年她信里那句“很多事情她也做不了主”,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不是不挣扎,她只是挣扎不过那个时代,挣扎不过所谓的“门当户对”和“父母之命”。
而她的病,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二天,我把手里的活都交给了合伙人。
我说,我得回家一趟。
我买了最快一班的火车票,二十多个小时的硬座,我几乎没合眼。
火车在铁轨上“哐当哐当”地响,我的心也跟着一颠一颠的。
我在想,如果我当年没有赌气,如果我一直跟她通信,如果我知道她生病了……
可生活没有如果。
回到村里,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村子还是老样子,但又好像哪里都变了。
我没先回家,而是直接去了镇上的中学。
学校已经放学了,校园里空荡荡的。
我向门卫打听李静老师的办公室。
门卫大爷指了指最里面那栋二层小楼。
我走到楼下,抬头看着。二楼最西边的一个窗户亮着灯。
我的心跳得很快,像是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我一步一步地走上楼梯,楼道里回荡着我的脚步声。
办公室的门虚掩着,我能看到里面的灯光。
我伸出手,却迟迟不敢推开。
我害怕看到她。
我怕看到她憔悴的样子,怕看到她眼里的光熄灭了。
我更怕,她看到我,会觉得尴尬,会觉得难堪。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门从里面被拉开了。
李静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沓作业本。
她看到我,愣住了。
我们也得有七八年没见了吧。
她比以前清瘦了许多,脸色有些苍白,但那双眼睛,还是像我记忆中那样,清亮,干净。
她穿着一件朴素的夹克,头发剪短了,显得很干练。
我们俩就这么对视着,谁也没有先开口。
时间好像在这一刻静止了。
最后还是她先笑了笑,很淡的笑。
“陈金?你回来了。”
她的声音很轻,但很清晰。
我点点头,嗓子发干,“嗯,回来看看。”
“进来坐吧。”她侧身让我进去。
办公室里很简单,几张旧桌子,一股子粉笔末和旧书的味道。
她给我倒了杯热水,杯子是那种很老式的搪瓷缸。
“什么时候回来的?”她问。
“刚下火车。”
“在外面……还好吧?”
“挺好的。”
我们之间,只剩下这种客气又疏远的问答。
我看着她,想问她的病,想问她这些年过得怎么样,但话到嘴边,又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怕我的关心,会变成一种冒犯,一种同情。
办公室里又陷入了沉默。
最后,我把带来的一包东西放在她桌上。
“这是南方那边的特产,给你尝尝。”
她看了一眼,没有拒绝,只是轻声说了句“谢谢”。
我站起身,“那我……先走了。改天再来看你。”
“好。”她也站起来,送我到门口。
走到楼梯口,我停下脚步,转过身。
我终于还是没忍住,问了出来。
“你的身体……还好吗?”
她靠在门框上,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照在她脸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温暖的色泽。
她没有回避我的问题,很平静地回答:“老毛病了,没什么大碍,就是不能太累。”
她顿了顿,又说:“陈金,谢谢你还记得。”
那一刻,我心里所有的纠结、愧疚和不安,好像都被她这句话抚平了。
我忽然明白,我这次回来,不是为了拯救谁,也不是为了弥补什么。
我只是想确认一件事。
确认那个在我最混账的年纪里,给了我一支钢笔,指给我一条路的姑娘,她还好好的。
这就够了。
从那天起,我没有再回南方。
我把我在装修队的股份转给了合伙人,拿着这些年攒下的钱,回到了县城。
我开了一家五金店。
一开始生意很清淡,我就骑着三轮车,跑遍了县城周边的所有乡镇、工地,推销我的东西。
我不再是那个冲动、自卑的“二金子”了。
在外面闯荡的这些年,磨平了我的棱角,也给了我一份从容和底气。
我偶尔会去镇上中学看看李静。
不总进去,有时候就是把车停在学校门口,看她领着学生们做操,或者看她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
她还是一个人。
我听说,也有人给她介绍过对象,但她都拒绝了。
她说,她不想拖累别人。
一年后的夏天,县里搞电网改造,很多老旧线路都要换。
我的五金店因为货品全,价格公道,接了不少生意。
有一天,李富贵找到了我的店里。
他老了很多,头发全白了,背也有些驼了。
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威严的大队书记了,就是一个普通的、为女儿操心的父亲。
他站在我店里,有些局促。
他说,家里线路老化了,想让我去给看看。
我二话没说,带上工具箱就跟他去了。
还是那个熟悉的院子,只是比记忆中破败了一些。
院子角落里那片瓜地,已经荒了,长满了杂草。
李静不在家,去学校了。
我帮他家把所有的线路都重新换了一遍,装上了新的开关和灯泡。
忙完已经是傍晚了。
李富貴非要留我吃饭。
他老伴在厨房里忙活着,他跟我坐在院子里,给我递了根烟。
他抽着烟,沉默了很久,才开口。
“陈金,你是个好孩子。当年……是我对不住你。”
我摇摇头,“叔,都过去了。你也是为了李静好。”
他叹了口气,“我是为了她好,可到头来,却害了她。如果当年我不拦着你们,也许……”
他说不下去了,眼圈红了。
我心里也不好受。
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如果当年我和李静在一起,也许在她生病的时候,身边能有个人照顾,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孤单。
可命运就是这样,一步走错,就再也回不去了。
正说着,李静回来了。
她看到我,有些意外,但还是客气地打了招呼。
晚饭很简单,三个菜一个汤。
饭桌上,李富贵的爱人一个劲地给我夹菜,嘴里念叨着:“金子,多吃点,看你在外面瘦的。”
李富贵则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只有李静,默默地吃着饭,很少说话。
吃完饭,我起身告辞。
李静送我到门口。
夏天的夜晚,空气里有股淡淡的青草味,天上的星星很亮。
我们俩并排站着,像很多年前在瓜地里一样。
“我爸今天……跟你说什么了吧?”她忽然开口。
“没说什么,就聊了聊家常。”我不想让她有负担。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陈金,当年的事,不怪你,也不怪我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也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我看着她的侧脸,在月光下,轮廓清晰又柔和。
我问她:“那你后悔吗?”
她摇了摇头,“不后悔。当老师挺好的,每天跟孩子们在一起,很踏实。”
她转过头,看着我,眼睛里像是落满了星光。
“你呢?你后悔吗?后悔当年去了技校,去了南方?”
我笑了。
“不后悔。如果没去,我现在可能还是那个偷瓜的‘二金子’。”
我们也笑了。
好像很多年的隔阂和心结,就在这个笑里,都解开了。
那天之后,我去镇上的次数多了起来。
有时候是借口去送货,有时候干脆就直接说,是去找她。
我会带她去县城新开的饭店吃饭,会带她去看电影。
她一开始总是拒绝,说怕别人说闲话。
我说:“我们俩都三十好几了,男未婚,女未嫁,怕什么闲话?”
我用我的行动,一点点击破她心里的那层硬壳。
我知道她生病,不能劳累,不能情绪激动。
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从不提过去,也不规划遥远的未来。
我们就只是聊聊天,散散步,像两个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
转眼又是一年。
我的五金店生意越来越好,我还盘下了隔壁的门面,扩大了经营。
我成了县城里小有名气的“陈老板”。
村里人再见到我,都客客气气地喊我“金子”,没人再提“二金子”那个外号了。
我爹娘走路都带风,觉得儿子给他们长了脸。
他们开始催我的人生大事。
我娘旁敲侧击地问我,觉得李静怎么样。
我说,挺好的。
我娘就叹气,说:“好是好,就是那身体……”
我打断她:“娘,她的身体,我会照顾。”
我下定了决心。
我去找了李富贵。
我没有提亲,也没有说什么海誓山盟。
我只是很平静地告诉他:“叔,我想照顾李静。不管她身体怎么样,我都认。我会对她好一辈子。”
李富贵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
这个一辈子要强的男人,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他拍着我的肩膀,哽咽着说:“好,好……我把她交给你,我放心。”
我跟李静求婚,是在镇上的中学。
那天学校放假,校园里很安静。
我把她约到学校的小花园里。
我没买花,也没买戒指。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她手心。
是那支她当年送我的钢笔。
笔身已经有些磨损了,但擦得很亮。
她看着那支笔,愣住了。
我说:“李静,当年你送我这支笔,是想让我有个好前程。现在,我有了一点点自己的事业,不算多成功,但养活你,照顾你,没问题。”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那些好听的话。我就想问你,你愿不愿意,让我用这支笔,把我们俩的名字,写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她低着头,肩膀微微地颤动。
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心里很紧张。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听到她带着鼻音的声音。
“陈金,你是个傻子。”
我的心,一下子就落回了肚子里。
我知道,她答应了。
我们的婚礼办得很简单。
没有大操大pre,就请了两家的亲戚和几个最好的朋友,在县城的饭店里摆了几桌。
婚礼那天,她穿着红色的嫁衣,脸上化了淡妆,很好看。
我的那些朋友都开玩笑,说我小子有福气,娶了个这么有文化的媳妇。
我只是笑着,紧紧地牵着她的手。
我知道,这一路走来,有多不容易。
婚后,我们就在县城安了家。
我怕她当老师太累,劝她辞职。
她不同意。
她说,教书是她这辈子最喜欢做的事,只要身体还撑得住,她就不会放弃。
我拗不过她,只能由着她。
我把店里的事更多地交给了伙计,自己每天开车接送她上下班,给她做饭,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医生说她的病需要静养,不能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所以我们家,从来没有过争吵。
有什么事,我们都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商量。
日子过得平淡,但也安稳。
有时候晚上,她备课,我就在旁边看我的进货单。
我们会开着一盏台灯,谁也不打扰谁,但一抬头,就能看到对方。
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心里特别踏实。
我们没有孩子。
不是不想要,是她的身体不允许。
刚结婚那会儿,我也曾有过遗憾。但看到她因为这事偷偷抹眼泪,我就再也不提了。
我对她说:“有你,就够了。孩子不重要。”
我开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帮助那些贫困学生身上。
李静班上有个孩子,学习很好,但家里特别困难,差点就辍学了。
我以匿名的方式,资助了他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直到他考上大学。
李静后来知道了,抱着我,哭了很久。
她说:“陈金,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我抱着她,轻轻拍着她的背。
我说:“是你把我变好的。”
这句话,是我的真心话。
如果没有她,我可能一辈子都是村里那个游手好闲的“二金子”。
是她,让我看到了另一种活法,让我有了想成为一个更好的人的念头。
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走着。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
李富贵和他老伴相继去世了。
临走前,老人家都拉着我的手,说把李静交给我,他们很放心。
我爹娘也老了,身体大不如前。
我把他们也接到了县城,方便照顾。
我的五金店,已经发展成了县城最大的建材城。
我不再是那个骑着三轮车到处跑的小老板了。
但我每天,还是会坚持自己开车,去接李静下班。
风雨无阻。
她的身体,在我的精心照料下,一直维持得还不错。
虽然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但至少,我们能安安稳稳地在一起,过着属于我们的小日子。
有一年夏天,我们回村里给老人上坟。
路过那片瓜地,那里已经盖起了新的房子。
我停下车,跟她站在路边,看了很久。
“还记得吗?”我问她。
她笑了,“怎么会不记得。要不是当年抓到你这个偷瓜贼,我上哪儿找这么个傻子,肯照顾我一辈子。”
我也笑了。
阳光下,她的脸上已经有了细细的皱纹,头发里也夹杂了几根银丝。
我也一样,不再是当年那个毛头小子了。
我们都老了。
但我们看着彼此的眼神,还和当年一样。
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温暖。
我说:“走吧,回家了。”
“嗯,回家。”
车子缓缓启动,我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那片我们故事开始的地方。
我忽然觉得,我这辈子,所有的运气,可能都用在了1988年的那个夏天。
用在了遇见她,和被她抓住的那一刻。
一个偷瓜贼,和一个白天鹅。
听起来像个不切实际的故事。
但它就是我,陈金,实实在在的人生。
我这一生,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我只是努力地,想把我偷来的那个夏天,延续成一辈子。
现在看来,我好像做到了。
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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