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发布一起案例:近年来,各地制药企业对蝎子的需求量增加,一些地方野生蝎子黑市价也随着飙升,这就促成了捕捉蝎子市场,且呈愈演愈烈的趋势。

今年5月,杭锦旗公安局巴拉贡生态警务室反馈:牧区来了一大批宁夏、甘肃籍捕蝎人员,每夜捕捉大量野生蝎子后秘密交由专人收购,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获得这一线索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牵头,会同市林草局赴杭锦旗、鄂托克旗等地开展侦查工作。

5月底,市、旗两级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展开对捕蝎、收购人员的查找、摸排、研判工作。经过连续摸排侦查,7月14日,在自治区公安厅、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成功摧毁一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贩卖野生蝎子的犯罪网络,现场查扣12万只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条纹正钳蝎和紫光灯、电子秤、塑料筐、编织袋、镊子等大量作案工具。

“蝎子不仅可以入药,也可以泡酒治风湿病,在黑市的收购价还很高。受利益驱使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本地闲散村民就动起了歪心思。”侦查民警满都呼介绍。

入夏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20余人,长期昼伏夜出,携带紫光灯、镊子等作案工具,在杭锦旗巴拉贡镇牧区草原上大量捕捉野生蝎子,以每公斤860元左右的价格贩卖给在巴彦淖尔市、银川市收购野生蝎子的马某某、李某某等人;马某某、李某某等人将收购的野生蝎子以每公斤1000元左右的价格贩卖给张某某等人;张某某等人将收购到的野生蝎子运输到河北、河南等地将野生蝎子育肥后向全国药材交易市场流通出售。

在掌握基本情况和理清案件脉络后,专案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侦办要求,从收购“末端”入手,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多次辗转巴彦淖尔、石嘴山、银川、榆林、安国、洛阳等地开展秘密侦查,并逐层打掉多个野生蝎子供销团伙。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马某某等人非法收购野生蝎子5000余公斤达1500余万只。经鉴定,涉案的野生蝎子为条纹正钳蝎,已于2023年6月被纳入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据了解,该案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例巡线深挖至收购源头的非法猎捕野生蝎子案,有力铲除了内蒙古地区非法收购野生蝎子生存土壤。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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