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1日电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8月1日表示,《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不仅延续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还将共济的范围扩大到近亲属。

  “去年互联网上有一些关于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谣传,我们及时发布了辟谣声明。”黄华波指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就是指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供家人用,可以概括为“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 来源:中国网董宁

  黄华波进一步指出,《指导意见》不仅延续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还进一步优化了共济政策,放宽了共济范围。一方面,共济的范围扩大到了近亲属。文件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其中,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可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另一方面,共济地域进一步扩大。我们计划两步走,第一步是今年年底之前力争共济范围扩大到省内的跨统筹地区使用,第二步就是明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

  黄华波还强调,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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