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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绝不认为统治者有永远统治的天然权利。孟子讲,如果君主不称职怎么办?先是劝,劝三次不行就应该废了他,这时“废”就是合法的。
       ”


       经济学家张维迎
       本文节选自《社会与博弈》一书,标题为编者所拟。
       古典儒家的法治精神与中国的未来
       对儒家文化的分析,一个结论是古典儒家更注重规则实施的事前效率和公平,更注重“民心”,更注重法律的权威。在我们看来,古典儒家文化更符合现代法治精神(ruleoflaw),而法家的主张更符合依法治国(rulebylaw)。儒家接近一种自然法的精神,而不是法家的实证法。
       中华文明从一开始就形成了与西方自然法类似的思想。
       在《尚书·皋陶谟》中,史书记载的中国第一位最高司法官皋陶说:“天叙有典,勑我五典五敦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同寅协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政事懋哉懋哉。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皋陶断言,人世间各种规则,都有其超越的终极渊源,那就是至高无上的天。
       而民意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天意。
       自然法的一个基本思想是,法律是天意,也即人民意志的体现,只有符合人民意志的法律才是正当的法律,应该得到遵守;否则法律就是“恶法”,恶法非法,人民有权不遵守。
       儒家对统治阶级的要求是更高于统治阶级本身的一种“天意”,实质上就是民心。任何统治阶级,要想具有真正的合法性就要真正按照老百姓的意志办事,为老百姓谋利益,否则,就没有合法性。孟子虽然讲“天与之”,但实际他讲的“天”是“民”的神化,是民的“代言官”,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周书·泰誓》)。因此,君主的统治权形式上是“天与之”,实际上是“民授之”。
       儒家绝不认为统治者有永远统治的天然权利。孟子讲,如果君主不称职怎么办?先是劝,劝三次不行就应该废了他,这时“废”就是合法的。
       在儒家文化里面,如果一个皇帝长期不为民众谋福利,不勤政爱民,就没有了正当性。一旦统治者失去了正当性,造反就是正当的。由于这个原因,后代统治者许多不喜欢孟子,朱元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问题是,现实中要确定什么情况下正当性已不存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不同的人群可能有不同的判断,甚至南辕北辙。造反的成本也太大,想搭便车的人太多(又是一个囚徒困境),无法频繁使用。这使得即使
       实际上失去正当性基础的统治者,也可以靠武力和专制延续相当长时间的统治。
       两千年来的儒家,一直在寻找一把对付君主的“倚天剑”,但并不成功。董仲舒用“天”的行为来作为判断君主的合法性的标准,比如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瘟疫、饥荒,是上天对君主的警告,看你是不是有什么做得不检点的地方,自己反思反思。但一则自然灾害与统治者的德行并没有必然联系,这使得“天”的权威大大降低;二则
       仅靠统治者自己反思是很难的,就像一个医生没有办法给自己动手术一样
       ,所以儒家根本没有办法阻止昏君和暴君的出现。
       儒家用的另一种办法是“说服”。儒家知识分子认为教导皇帝、“纳谏”是保证统治者为人民服务的最重要的手段,而唐太宗和魏征的君臣关系是儒家知识分子的理想状态。所以我们看到,历史上总有一些士大夫对统治者“冒死犯谏”。但统治者经常会“龙颜大怒”,把冒犯他们的大臣或贬职或处死。儒家知识分子制约统治者还有一种方式是“清议”,像明朝晚期的东林党人,流离于政权之外进行批评。其他的制约方式,乏善可陈。
       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经清楚,儒家虽有“民本”的思想,但没有民主的制度架构。对付君主的“倚天剑”只能是宪政和民主,只有政府受到法律的约束,“权为民所赋”,才有可能使得政府真正做到“执政为民”。诚如当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牟宗三先生所言:“中国以前只有‘治权的民主’,而没有‘政权的民主’。从考进士、科甲取士等处,即可见治权是很民主的。但真正的民主是‘政权的民主’。唯有政权的民主,治权的民主才能真正保障得住。以往没有政权的民主,故而治权的民主亦无保障,只有靠‘圣君贤相’的出现。然而
       这种有赖于好皇帝、好宰相出现的情形是不可靠的。
       ”
       但从我们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古典儒家文化与法治和民主并不矛盾。从中国台湾地区和东亚其他国家(地区)的现代化转型看,儒家文化不仅能适应现代民主和法治宪政制度,而且可以成为中国社会制度转型的积极力量。
       用儒家文化否定民主和法治是错误的,用民主和法治否定儒家文化同样是错误的。
       现在不少人把过去半个多世纪形成的当代文化当做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极大的误解。把当代人犯的错误归结到两千多年前的圣贤头上,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出于无耻。
       我们必须认识到,宪政法治建设和民主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从老树上嫁接出来。中国传统社会有三大支柱:皇权制度、科举制度、儒家文化。但在20世纪初短短的十几年时间,三大支柱全部倾倒:1905年废除了科举制度;辛亥革命把皇帝打倒了;1919年五四运动把“孔家店”“砸”了。由此带来的是连续几十年的社会混乱。中国现代化的许多问题,可能需要我们更进一步地思考,需要深入地理解中国固有的治理之道,尊重和运用中国人在过去几千年积累的智慧。变革的过程不能太急躁,欲速则不达。
       今天的中国人既没有现代西方人的法治观念,也失去了中国古人的廉耻观念;
       我们既没有了君主,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民主。这都与我们操之过急有关。我们可以想一下,如果100年前主导中国社会变革的人们有点耐心的话,是不是整个中国的法治和民主化进程会更快一点?如果他们不是病急乱投医,我们还需要走这么大的弯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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