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恩波格斗俱乐部发文称创始人恩波被《》片方“借口哄骗”签订协议。2018年10月,双方多次商议达成一致,明确所属的北京乐开花影业给予恩波格斗40万元授权费,“超过9亿的票房”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账。 但实际签署时,乐开花影业“支开”代理方,与恩波单独签20万元协议,不含票房分账条款。恩波要求重签,但王宝强以人品保证,恩波选择了相信。 不过在恩波格斗俱乐部的这次声明中,仍未提供相关的协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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