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蔡丽怡 据台湾媒体12月3日报道,台湾艺人因被控在网络偷拍论坛购买未成年少女的不雅视频,被台北地检署起诉。台北地方法院查出黄子佼持有少年儿童性影像数量达2259个,受害少年儿童人数共35人。12月3日,一审依“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新台币,罚金部分可易服劳务,可上诉。

据台媒报道,黄子佼去年被爆出性骚扰风波,他突然开直播爆料多名女艺人吸毒,民众向台北地检署告发黄子佼涉嫌强制猥亵等罪后,检警去年搜索黄子佼住处时,从他的硬盘中发现,他在网络偷拍论坛购买大量视频,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黄子佼在检方侦办时认罪,检方给予“缓起诉”处分两年,引爆各界怒火,认为检方“轻纵”。

在舆论压力和检方重新审视案件后,台北地检署于今年5月17日正式对黄子佼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无故持有7部少女的性影像。7月下旬检方再将他持有的其余41部性影像,也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并案审理。

法院在今年共五次开庭审理此案,此案从一审开始,原本“认错”的黄子佼态度突然转变,一度改口否认犯罪,并质疑检察官起诉证据有误。他还辩称,性影像都是在台湾相关针对少年儿童法规调整前所持有,因此不能用新的规定来审判。最后一次庭审时,黄子佼曾说“我黄子佼已不是黄子佼了”“我的未来一片黯淡”等,此外,黄子佼也拒绝赔偿被害人金钱,还称“不是我拍的”。

12月3日,台北当地法院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无正当理由持有儿童及少年之性影像罪,判处黄子佼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新台币10万元。据台媒报道称,法官认为,黄子佼目前待业中,案发时在演艺圈工作,本案之前并无犯罪前科,黄子佼案发后在侦查中坦承犯罪行为,但在法院历次准备程序及审理中均否认犯罪行为,迄今未与被害人等进行调解,无可减刑之处,且难以认定他有悔改之意,因此判处不得以罚金代替刑罚、不得缓刑,并须没收查扣的硬盘等物。台北法院提供的判决理由指出,黄子佼被查扣的少儿性影像,竟多达2259个档案,受害儿少共35人、拍摄时年龄介于10岁到17岁,远超出外界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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