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笔名“天涯笔客”)

全民社保,强制社保,是近期讨论得最热烈的话题,之一!

引发话题争议的起因是,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解释》称,自9月起,无论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还是劳动者单方面向用人单位承诺,任何不交社保的约定均为无效。

于是,很多网友将其解读为社保“强制缴纳令”,从而引发讨论如潮。

但官方,从未就此作出任何解释。

就在刚刚,人民日报发表了标题为《全民强制社保系误读政策》的社论,对全民社保,“强制社保”,给出了相关解释和评论。

一、不存在“强制社保”

人民日报评论文章的标题,就开篇明义的表明了一个态度:不存在“强制社保”的要求。

二、社保缴纳对象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

也就是说,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者,农村留守妇女等群体,是可以不用缴纳社保的。

但如果你是有工作的,在上班的,就需要缴纳社保。

当然,是要求雇佣你的公司必须为你缴社保,你承担需要自己缴纳的部分。

三、企业不为员工缴社保系违法

以前,很多企业,特别是小企业,个体工商企业等,根据劳资双方意愿,资方不为员工买保险或员工自愿不买保险的现象,很普遍。

这样做有个好处,企业可以少承担成本,员工也可以多领点工资。

看似一个双赢的局面。

但人民日报说了,这种情况今后不允许出现了,再出现就是可能违法行为了。

四、社保是“生存底线”,不是“可选附加项”

人民日报评论认为,社保是每个公民想不想选择的问题,而是“生存底线”。不能只算眼前投入产出的经济账,必须算长远的和“一失万无”的风险账。

人民日报还认为,为了确保公众的这个“生存底线”,需要政府采取有关措施,有针对性地主动作为。

近段时间谣传的“家长无社保孩子不能入学”,估计就是政府针对性地主动作为的一种表现形式。

五、社保是“社会稳定器”,更是“消费催化剂”

人民日报认为,对一个国家而言,社保是“社会稳定器”,更是“消费催化剂”。

这句话,听起来是相当有道理的。

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有了社保,老了才可以领养老金,生病了才有钱看病能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也才有钱去消费。

如此一来,既促进了消费带动经济发展,也能保持社会稳定。

以上,就是我对人民日报社评文章的理解。

纵观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既从国家的高度,从社会的高度阐释了社保的积极意义,也从个人的角度分析了社保的必要性。

人民日报评论文章还抓住了“企业”这个“牛鼻子”,大力推动了社保的执行力。

企业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不缴纳就是违法,不缴纳员工离职必然败诉,是灰色地带,是目光短浅,是“卷价格”的竞争优势,是走不长远的行为。

总之一句话,社保功在千秋,利在当代,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是带动经济,社会稳定的基础。

但是——

人民日报对缴纳社保在当今形势下存在的“痛点”,没进行解释。

比如——

1.包子铺给手下五名员工缴纳社保,每月需额外开支14000元,可能导致开不下去,关门大吉。

如何确保包子铺既能给员工缴社保又不会关门大吉,该怎么办?

2.底层员工如果每月只有3000元工资,养家糊口已经很困难。如果再承担几百元社保后,可能更难,甚至难到无法生存下去。

又该怎么办?

3.有些群众可能之前从未买过社保,现在让必须买社保了,以前的缺失的社保要不要补缴?如果不补缴,如果缴纳数年社保又断保后,缴纳过的社保又该怎么算?以后还能不能降低档次领养老金?

4.如果一个50岁的人去上班必须买社保,60岁后不上班了社保怎么缴?需要缴到多少岁?如果中间因经济原因断保了,又该怎么算?

5.缴纳社保,是为了未来的生活有保障。可是,如果连现在的生活都没有保障,这个社保,该怎么缴纳?

我再次重申,社保功在千秋利在当代,其伟大意义无可比拟。

但我同时也要强调,活下去才能谈理想,活下去才能谈未来!

“我的社保在跳广场舞”!

关于人民日报的这篇社论,这是我听到最扎心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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