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柳州市柳南区城管执法局组织人员,分别前往航岭路和柳邕路,依法拆除两处圈占公共区域的“车库”。其中一处,是去年拆除后又重新建起的。

去年初,该局接到市民反映,有人在航岭路国翔花苑小区8栋某单元楼梯下搭建不锈钢门,圈占公共场地,可能是违法搭建;而且还在里面飞线充电,影响消防安全。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不锈钢门圈占的面积为3.75平方米,是该单元1楼韦某和陈某两户业主共同使用此门。两人的理由是,平时有人把电动车停放在楼梯下还飞线充电,影响家人的出行。经劝说,当事人自行把门拆除了。

但是,才过半年,市民又向12345热线反映,说该住户又在原址重新搭建了不锈钢门。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调查。有知情的居民对执法人员说,楼梯下属公共场所,其他居民在此停车还飞线充电的确不妥,既影响他人通行也存在安全隐患;但当事人搭建不锈钢门后,也同样在那里停电动车并飞线充电,别人做不安全,自己做就没问题,这样的行为就很不妥。

处理此案期间,执法人员又接到举报,在柳邕路银华庄园小区5栋某单元,居民汪某在小区公共场所搭建了一个面积16.1平方米的钢架棚,把公共场所变成自己的专属车位。

经调查,两处搭建均未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属违法建设。3月15日上午,城管部门均依法实施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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